毕业生填写资源信息
发布时间:
2021-07-13
来源:
一 、《推荐表》
(一)什么是《推荐表》
《推荐表》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简称,是毕业生综合素质的文字证明以及求职的重要材料,同时也是学院向用人单位推荐介绍毕业生的正式凭证。
(二)《推荐表》填写要求
1、根据推荐表的“说明”项目如实填写;
2、学院名称、专业要填写全称;
3、必须贴一寸免冠半身近照,并加盖院系公章;
4、姓名、出生年月的填写必须与户口、身份证相一致,不得有异,否则会给录用和审批就业方案、办理报到手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现通讯地址与入学时有变化者,必须出示《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原件,经院系审查后按现地址填写,通讯地址与生源地有出入者,应在通讯地址栏内注明;
6、奖惩情况填写学院、系两级以上级别的奖励、处分情况,并后附奖状证书复印件;
7、自我鉴定要客观、简练。内容主要围绕在校期间的政治思想、学习实践情况及个人综合能力、特点作表述;
8、学习成绩栏可附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成绩单,不得涂改;
9、《推荐表》填写完毕后在规定时间内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后交系审查签意见,再送学院就业指导办加盖推荐意见后发还给学生。毕业生参加供需见面会和招聘面试活动可持推荐表作为自荐材料。
(三)不如实填写推荐表的后果
学院和各系将严格审查毕业生填写的推荐表,发现不如实填写者,将发回重填并批评教育;如果在签约或报到后,用人单位因发现毕业生弄虚作假而解除、撤回或撤消就业协议的,其后果由毕业生个人承担。
(四)《推荐表》的发放办法
1、发放范围: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结业生;
2、推荐表每人一份,作为毕业生求职和签定就业协议时使用;
3、暂缓就业期间如果遗失推荐表,可回学校补领。
(五)《推荐表》的补办方法
《推荐表》原件每位毕业生人手一份,必须妥善保存。参与见面会或招聘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时建议提供复印件。《推荐表》万一出现丢失、损坏或填错,须按以下手续办理:
1、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如损坏、填错需附损坏、填错原件及个人申请资料等;
2、负责监督毕业生工作的各系辅导员负责审核,确认情况属实后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学院就业指导办;
3、学院就业指导办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获准后方可补领。
二、《登记表》
(一)什么是《登记表》
《登记表》全称是《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对毕业生在大学期间德、智、体、美等综合素质的评价材料,是对毕业生大学生活的总结,归纳后作为毕业生本人档案的重要内容,是用人单位及社会考察、聘用、继续培养毕业生的重要依据,也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
(二)《登记表》的填写要求
1、《登记表》毕业生人手一份,填写前必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2、填表时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内容要属实;表格需要本人亲自填写,不得涂改内容,保持页面整洁;
3、班级鉴定应由毕业生辅导员牵头组织班级干部对该生日常表现如实填写,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客观地对毕业生作出全面评价;
4、毕业生填写完毕后交辅导员作全面审查后交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送学院就业指导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归入毕业生个人档案;
(三)《登记表》的补办手续与《推荐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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